作者:小编 日期:2025-02-27 13:51:08 点击数:
各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以及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经营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信息通报教育、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同时提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
各地食药安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题风险会商,通报检查抽检、投诉举报、风险监测、舆情处置、案件查办等信息,形成问题清单,精准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共同研究工作措施。要用足用好行业协会、高校院所、技术机构、基层监管部门等专家队伍,提高分析研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网络监测、投诉举报、家长反馈、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系统等渠道全面收集校园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风险,开展联合核查处置和舆情应对,并按规定及时向属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对相应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对问题举一反三,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及时通报处置情况,持续抓好跟踪整改。
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对本地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校园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需暂停现有供餐方式的,属地政府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学校保障餐食应急供应。各地食药安委根据校园食品相关经营主体规模合理配备包保干部,并在春季、秋季开学前增加督导频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重点对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食堂承包经营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指导学校建立完善校领导陪餐、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引导老旧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利用寒、暑假提升硬件水平。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许可准入,推动在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自营或承包情况,以承包形式经营的还需标注承包企业名称。每季度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聚焦食品经营资质、大宗食材采购、进货查验、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制等关键环节深入排查问题。以复用餐饮具、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高风险品种为重点,组织开展抽检监测。对存在多批次不合格、连续三年抽检不合格以及投诉举报经核实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要加大日常监管指导和抽检力度,利用“三书一函”、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和更新的大宗食材供应企业名单,结合其信用风险等级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监督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开展膳食营养知识培训,指导学校在食堂公示学生餐的带量食谱、公示学生餐的能量和营养素含量。组织专家指导学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学校环境整治。
各地市场监管要会同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于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对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各级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检查名单,通过开展联合检查有效减少入校、入企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一校一档”,鼓励建立电子化信用档案,每年根据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处罚等情况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对风险等级较高单位依法采取增加检查抽检频次、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等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列入学校年度考核,依据评价结果实施激励或惩戒。
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建尽建,做好监控设备、网络等维护工作,保障监控设备在线率、视频正常播放率始终保持良好状态;积极推动向膳食家长委员会定时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并逐步加大向社会开放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线上巡查,探索利用AI、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线上检查效能;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筛选,对线上问题突出的学校食堂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检查;探索运用信用监管、“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等方式试点“无感监管”。
各地要把校园食品安全相关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列为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按照规定进行备案。要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开展沉浸式、案例式教学,切实提升问题发现的广度、深度和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搜集案源。要建立完善违法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线索。
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部门移送等来源的案件线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要加大对基层执法办案情况的指导,构建上下贯通的案件查办机制。对于重大校园食品安全案件,经分析研判确有必要的,可申请提级办理。
各地各部门要完善跨部门案件联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发现问题闭环管理。强化行刑衔接,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强化行纪贯通,发现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责任不落实等违纪行为的,及时移交纪检机关。每季度梳理形成本地执法办案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具有指导性和典型性的重大案件。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处理师生投诉举报,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开学校食堂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鼓励设置意见箱或张贴投诉举报小程序二维码。完善中小学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检查频次,定期组织委员会成员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检查。鼓励学校聘请师生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聘用学生家长为食堂员工。
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校园餐”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等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推行“每周家长陪餐”“监管人员随机护餐”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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