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编 日期:2025-01-02 20:30: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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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A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用1+1+1模式,与成交服务商先签订1年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如考核通过,双方协商条款续签第2年合同;如考核再通过,双方协商条款续签第3年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1+1+1模式,与成交服务商先签订1年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如考核通过,双方协商条款续签第2年合同;如考核再通过,双方协商条款续签第3年合同。,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用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类型:服务类;标的名称为本项目名称,采购标的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并由响应服务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投标价格优惠10%的“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告知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服务商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2)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需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填写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等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经审核通过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由成交服务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赣招协字(2021)07号”文收取。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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